近日,三峡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,被告向原告当场支付了拖欠的劳务费,让矛盾纠纷高效、快速处理,使纠纷止于未诉。
2023年5月,梅某在招聘网站看见某机械加工厂在招焊工,通过电话联系并到工厂面试,双方口头商定劳务费月结。2023年8 月,加工厂王老板要求将劳务费计算方式从计时改为计件,梅某不同意,要求解除劳务关系,并支付拖欠的4000元劳务费。王老板以工厂效益不好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,经多次催要未果后,梅某将机械加工厂诉至法院,要求工厂清偿拖欠劳务费。
立案庭在接到梅某的诉状后,了解到该纠纷事实清楚且金额较小,为尽快化解双方纠纷,减少当事人诉累,承办法官将调解作为优先解决方案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,引导双方当事人到法院接受调解,通过法官的阐理释法,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王老板当场付清了欠下的劳务费,双方握手言和,案件得以圆满解决。
该起案件是三峡坝区法院推进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,坝区法院一直全力以赴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解决于诉前,止讼于未发,坚持在从案件源头上做“减法”,持续推进诉源治理,通过诉前调解有效化解纠纷,进一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提升司法质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