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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引纠纷 主动调解促和谐

2023-05-19 09:09
来源: 综合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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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三峡坝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。事故中原告受伤严重,法官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,被告当场履行,双方握手言和,实现案结事了。

案情经过

3月25日,方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行人向某发生碰撞,致向某受伤,经交警部门认定,方某负全部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向某被送往医院治疗,并被诊断为全身多处骨折,经鉴定达残疾等级十级。出院后,向某起诉要求方某赔偿医疗费、营养费、鉴定费等共计十四万余元。

组织调解

本案案情简单,责任清晰,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调解。调解中,法官了解到方某的二轮摩托车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,这意味着全部的赔偿需要他自己支付。而方某告诉法官,他家庭困难,多位家人重疾缠身,确实无力支付高额赔偿款。若直接判决,方某履行态度消极,后期恐怕难以执行。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,法官多次背靠背与双方沟通,对方某释法析理、阐明利弊,让其认识到承担责任的必要性,同时也向向某说明方某的家庭情况,劝解其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。

经过近一周的努力,方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过错,理解向某受伤后的痛苦和经济压力,表示将尽快筹钱支付赔偿款,向某也作出了让步,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方某一次性支付向某8万元的赔偿金,并当场履行,此案得以平稳解决。

以情理促谅解,以互谅促和谐。坝区法院在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时,既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赔偿,也考虑肇事者是否会因交通事故赔偿陷入经济困境,将法律的准绳作用与社会温度融入案件调解全过程,切实保障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真正实现定纷止争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高效和温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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