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6日,三峡坝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谭某刚受贿罪一案。庭审过程邀请了相关部门党员干部共计8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,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,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3年至2021年间,被告人谭某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在承包经营学校食堂、学生跟读、校内经营场所租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,折合共计人民币76.8万元。
庭审现场庄严肃穆,审理流程规范有序。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、证据、量刑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,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,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。被告人谭某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,并自愿认罪认罚,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。
法槌响,警钟鸣,三峡坝区法院将继续用好“典型案例”活教材,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与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,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,坚持有腐必反、有贪必肃,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依法高效有序地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。